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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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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相关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pg电子直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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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粉煤灰分选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极大地推动了粉煤灰综合利用事业的蓬勃发展。早在1985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5]117号),其中就提出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包括粉煤灰在内的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和优惠政策。随后1987年9月在芜湖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又确定了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粉煤灰分选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极大地推动了粉煤灰综合利用事业的蓬勃发展。早在1985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5]117号),其中就提出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包括粉煤灰在内的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和优惠政策。随后1987年9月在芜湖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又确定了把粉煤灰利用列为资源综合利用的突破口。后来国家计委、能源部等部委,一些省、市又多次召开了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积极定措施,想办法,推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为了摸清国内粉煤灰利用技术的基本情况,1988年国家计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委托中国城乡建设粉煤灰利用技术开发中心,承担“粉煤灰利用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的研究”课题,然后于1989年初成立了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小组,专门领导和组织协调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在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教授从事粉煤灰综合利用研究工作的同时,着手制定一些规定和办法,并在1991年,由国家计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中国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改革及其实施要点》的通知”(计办资源c1991]150号)。该要点明确提出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政策总的原则是:认真贯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和“巩固、完善、推广、提高”的方针,把大批量利用粉煤灰技术作为重点,把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作为主攻方向;巩固已有的技术成果,逐步完善比较成熟的利用技术,大力推广成熟的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我国的粉煤灰利用技术水平,赶上和超过国际先进水平。该重点规定了粉煤灰粘土烧结砖、粉煤灰作筑路材料、粉煤灰在工程回填中的应用、粉煤灰混凝上、粉煤灰生产水泥、粉煤灰做砂浆材料、选取漂珠和漂珠制品、粉煤灰改良土壤和纯灰植树十项推广应用技术,粉煤灰空心烧结砖、粉煤灰混凝土空心小砌块、粉煤灰做特殊用途的回填和粉煤灰高强混凝土四项需要完善的技术,以及大掺量粉煤灰制品研究开发(掺量25%)、长距离(2km以上)粉煤灰输送系统等八项重点开发研究课题。1994年,国家经贸委、电力工业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1994]14号),通知指出粉煤灰综合利用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实行“因地制宜,多种途径,各方协作,鼓励用灰”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不断扩大利用面,增加利用量,提高利用率。1996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以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和污染环境,并积极为“资源综合利用法”的早日出台开展工作[8别。与此同时,北京、上海、江苏、河北等省市或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粉煤灰综合利用政策法规,因地制宜的推动了本地区、本部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提高了利用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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